总 则
1. 根据国家科技部的要求,为规范和加强中国-肯尼亚作物分子生物学“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的建设、运行与管理,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发展,特制定本联合实验室管理办法。
2. 本实验室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设立的、南京农业大学和肯尼亚埃格顿大学联合共建的国家级最高层次的国际合作实验平台。
3. 根据科学技术部办公厅文件(国科办交[2020]83号)命名原则,实验室全称为:中国-肯尼亚作物分子生物学“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英文名为:CHINA-KENYA BELT AND ROAD JOINT LABORATORY ON CROP MOLECULAR BIOLOGY。
4. 联合实验室面向中肯双方作物生产关键问题,聚焦优异基因资源收集、评价和种质创新,优异基因发掘和重要性状形成的分子机制解析,现代分子育种理论和技术创新,现代作物生产技术研发和示范四个研究方向
5. 联合实验室的目标是在科研创新、人才培养、技术培训和试验示范四个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提升共建国家及周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协同发展能力,发掘新基因,创制新品种,开发新技术,形成新机制,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安全高效生产提供科技支撑,为我国与沿线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合作提供示范和引领。
6. 联合实验室对国内外开放,欢迎国内外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课题研究或合作研究。
7. 本办法适用于联合实验室所有固定工作人员、非固定工作人员、学生、进修人员及访问学者等人员。
8. 实验室实行“共建共享”的联合实验室管理机制。
9. 本办法由联合实验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