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肯尼亚作物分子生物学“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专项经费属于政府财政性资金,采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授权支付方式进行资金拨付,因此,该经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授权支付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
1. 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遵照国家和学校财务和科研课题管理的相关规定。经费包括与工作直接相关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2. 工程采购、物品和服务采购,须经国家政府采购或学校招投标政策的,按国家政府采购或学校招投标政策进行。
3. 研究人员需严格按经费管理办法规范使用经费,子任务负责人定期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和财务使用情况,及时掌握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联合实验室负责解释。